高校毕业生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16/12/2 14:38:11 点击率:2314
■办理机构
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事依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4〕83号)。
■申办条件
1.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个体经营或电子商务经营;
2.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 年;
3.电子商务经营认定,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①网店在电子商务平台实名认证,连续从事网络经营6个月以上;②诚信经营,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或好评率在96%(含)以上;③申请认定前连续6个月,平均月营业额在3000元(含)以上。
■补贴标准
按创业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2/3的补贴,补贴期限1年。
■申请材料
1. 《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商务经营需填写《浙江省网络创业认定申请表》);
3. 《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6. 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事程序
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办理机构申请补贴,经当地公共服务机构审核通过,报人力社保局复核,财政部门审批后,将补贴拨付到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请原因。
■联系方式
台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0576-88201328
地点: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环大道143-145号
椒江区就业管理服务处:0576-88896422
地点:椒江区青年路113号
黄岩区就业管理服务处:0576-84222196
地点:黄岩区天长南路186号
路桥区就业管理服务处:0576-82457311
地点:路桥区银安街709号
附件下载:
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