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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赔付标准或将提高
发布时间: 2013/1/25 17:04:13   点击率:1531
  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一次性赔付的相关文件已被列入拟修订文件目录,同时拟修订的还有5件社保政策文件。在昨日省人社厅公布的社会保险政策文件清理结果中,共有23件社会保险政策文件被废止,9件宣布失效,7件进行了修改。
    满60周岁仍可交养老保险
    在被列入拟修订的5件社会保险政策文件中,有的文件因部分规定已经被新政策取代,需修订。此外还有两项内容关于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的文件,因为上位法正在修订中,所以下位法也即将根据新的规定进行修订。
    据介绍,现行的规定对于缴纳养老保险不满15年的、参保人满60周岁之后,之前所缴纳的个人部分金额只能返还参保人,而新施行的《社会保险法》则规定参保人可以继续缴纳保费,直到满15年之后,开始享受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务工者工伤赔付或提高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是进城务工人员受工伤之后,长期赔付待遇转为一次性赔付的标准,规定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伤残等级、待遇率及本人月平均工资核定,其中满16周岁不满35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280个月。该规定列入拟修订的文件目录的理由为“规定的待遇水平较低”。
    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提高这方面的标准是大趋势,主要是调高月数,但是具体的修订时间表和调高的比例尚未确定。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并不提倡一次性赔付,“比如当时一次性拿了十几万赔偿回家,之后不善于理财花完了就会影响到正常生活,随着跨省支付等技术实现全覆盖,定期领取并不会给参保者带来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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